中国转型发展需要新支点:极乐酷刑
中国转型发展需要新支点📇《极乐酷刑》🥞解放思想和改革开放相互激荡、观念创新和实践探索相互促进,一条崭新道路越走越明朗,一个“划时代的体系”应运而生——
“爱心衣橱”“免费午餐”“山区校长”“微博卖瓜”……许多官员借助新媒体账号,推广旅游资源、民俗文化、地方特产等,让新媒体真正为民众做实事、做好事。,学习掌握其中阐述的工作方法和领导艺术。《党委会的工作方法》既是对党的实际工作经验的深刻总结,也是对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的灵活运用。比如,“要善于倾听意见,先做学生,然后再做先生”;“学会‘弹钢琴’,十个指头都动作”;“党委对主要工作不但一定要‘抓’,而且一定要‘抓紧’”;“对情况和问题胸中有‘数’”;“开会要出安民告示便于准备”,等等。这些内容,很多都是直接教我们方法,涵盖了实事求是的方法、调查研究的方法、矛盾分析的方法、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方法,为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提供了“教科书”“金钥匙”。
最重要的原因还是选人用人机制不健全。如在用人上,“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而不受制约;推荐委任类干部以票取人,以分取人;干部政绩考核内容笼统泛化,难以操作;考察干部工作失实失真;民主推荐民意测评方法不科学,等等。可见,深化改革,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是杜绝官场“逆淘汰”现象的治本之策。,关于“党性与人民性”的关系问题。这是一个历史问题,也是一个现实问题。作者分析认为:党性和人民性属于两个不同的范畴,并不是所有政党的党性与人民性都是一致的。如果一个政党只是代表少数精英人士、少数特权者的利益,那么它的党性就必然是与人民性相对立的;只有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党性,才是与人民性一致的,这与其本质密切相关。
说到腐败对发展的消极影响,山西的干部群众是有切肤之痛的:从局部看,大规模、塌方式腐败对发展的负面效应是显而易见的,破坏了发展环境、扭曲了发展目的、损害了发展成果,对山西的发展有百害而无一利;从全局看,腐败践踏了社会规则、破坏了公平正义、败坏了社会风气,严重损害党的形象、割裂党与群众的血肉联系,这对发展的负面效应更是无法用数字估量的。,这是一项赢得未来的事业。青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也是时代的晴雨表、改革发展的生力军、创新创造的突击队。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始终把培养青年看作义不容辞的责任,始终把青年工作作为一项根本性、战略性任务,始终重视发挥共青团团结引领青年的重要作用。当前,面对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历史重任,面对“四种考验”的时代挑战,党尤其需要凝聚青年力量,激发青年活力,赢得青年支持。这次共青团改革,是党中央着眼时代环境和青年群体变化作出的重大决策,充分体现了党与时俱进、锐意改革的巨大勇气,充分体现了对青年和共青团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必将把广大青年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凝聚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磅礴青春力量。
责任也是约束。心中有责,就能严以自律,确保不出事。不出事,就是不能出违反党纪国法军规之事,不能出以权谋私之事,不能出损害官兵利益之事。不出事,是广大党员干部健康成长的基础。不出事才能去干事、干成事。心中有责,就应时刻维护党员干部形象,自觉抵制私心杂念,加强道德修养,追求健康情趣,保持廉洁操守,真正从思想上筑牢防线,言行上守住底线,不碰“高压线”,始终做到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干事,认认真真尽责,清清白白为官。,维护法治权威,不断增强法律法规约束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这也为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指明了方向。法治是权力运行的“控制钮”和“安全阀”,也是反腐倡廉的根本保障。只有依托法治体系、树立法治权威,才能使反腐倡廉有序、有力、有效。坚持依靠法治反腐倡廉,一要健全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应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对现有的反腐倡廉法律法规,过时的就及时废止,不完善的就适时修订完善,需要细化的就尽快制定实施细则,需要制定配套制度的就抓紧制定。二要健全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制定之后,能不能在实践中取得良好效果,取决于反腐倡廉体制机制是否健全管用。应加强党对反腐倡廉工作的统一领导,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和完善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坚持党委“不松手”、党委书记“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纪委书记“有抓手”,形成合理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反腐倡廉法律法规的执行力,用法律法规为反腐倡廉保驾护航。
暖心惠兵是促进改革的有力推手,政治工作必须把解难帮困落实做细。随着部队层面的改革调整实质展开,一些涉及官兵切身利益的问题将会更加凸显出来。这就要求政治工作必须把化解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敢于负责、主动作为,想方设法处理好改革期间官兵遇到的现实困难,紧随改革进程做好一人一事的工作,对官兵个人和家庭的实际困难,落细落小,开实药方,想实办法,最大限度地执行落实好惠及官兵的政策规定,解决好官兵的期盼诉求和实际难题,以扎实务实的政治工作,稳定部队、稳定思想,引领广大官兵共同为改革想招、一起为改革发力,尽快把蓝图变成现实。,虚无主义历史观是虚幻的,因为其理论基础是唯心史观。摒弃了唯物史观,他们便能够随意歪曲和抹杀历史,用一己之见的主观想象来重构中国近代史,就能够把历史的进步说成历史的倒退,把人民英雄抹黑、丑化成恶徒,给民族叛贼贴金、洗白美化成英雄。历史虚无主义的本质是一种唯心史观,其世界观和历史观在深层次上都具有鲜明的倾向性。在仍然存在阶级的世界上,所谓“超阶级”、“超党派”地分析研究历史现象和历史事件,事实上是不可能存在的。
“烧火”并不难,难的是“拾柴”。柴不足而求火旺,无异于“求木之长而不固其根本”。新官上任伊始,应该首先到一线搞调研、察实情,找准打开局面的突破口、破解矛盾的着力点。只有打好了“烧火”的基础,研究出“烧火”的办法,才能做到“柴”足“火”旺,从而“烧”出成效,“烧”出新局面。,破解军队建设和军事斗争中突出问题的有效途径。目前,仍有不少顽症痼疾严重影响着强军事业的发展。比如,有的领导干部喜欢搞“一个将军一个令”,习惯于按“土政策”或经验办事;一些单位铺张浪费、管理粗放,使有限的军费难以发挥最大效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以及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屡禁不绝;“民参军”渠道不够畅通,“军转民”机制不够健全,影响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等等。从深层上看,一个重要根源在于法规制度不完善或执行不力。不仅如此,现代战争既是军事仗,也是政治仗、法律仗,非战争军事行动往往也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敏感性,受到国家法律甚至国际法的严格规范和制约,这些都对依法开展军事行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只有深入推进依法治军,才能全面有效运用法治手段解决军队建设和军事斗争中的不少突出问题,沿着法治轨道推进强军兴军事业。
【編輯:Yur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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